任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一般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7日至2007年4月27日期间出生),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6.须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本科起点。
7.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要求为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8.符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则上35周岁以下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从事肝胆外科诊疗工作
研究方向:
外科学(肝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