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知识扎实,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较强。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研究方向:
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博、硕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15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二)创业补助:对全职新引进到市属国有企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博、硕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5年内给予1500元/月—2530元/月的创业补助。
(三)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按程序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