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热爱林业科研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引才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5.符合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6.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研究方向:
1.木材科学与技术(082902)、林产化学加工工程(082903);植物病理学(090401)、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090402)、林木遗传育种(090701)、森林培育(090702)、森林保护学(090703)、森林经理学(090704)、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090705)、植物学(071001)微生物学(071005)生态学(0713)研究方向为动物生态、微生物生态、生态系统生态专业;
2.主要从事林业科学研究及野外调查工作。
福利待遇:
(一)本次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8年。
(二)博士未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前3年的聘期内享受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待遇;
(三)博士津贴。
(四)办理“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享受国家和我省关于高层次人才在科研、子女入学、医疗、社会保险、购房买车等方面的优惠服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