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掌握填补本院空白的临床诊疗技术,或者有能力带领学科开展新的临床诊疗业务项目;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有特殊专长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口腔颌面外科、儿科、麻醉科、眼科、耳鼻喉科、妇产科、生殖医学科、肝胆外科、泌尿外科、皮肤科等专业
福利待遇:
(一)符合基本条件,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相应待遇执行。
1.曾任中华医学会或中国医师协会国家级相应专业一级分会常委或省级相应专业一级分会现任/候任主任委员,有能力带领学科团队追踪国际前沿领域最新动向,创新性开展临床诊疗技术新项目、或诊疗技术研发与临床转化应用。且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累计影响因子28分或单篇影响因子15分或中科院大类分区一区论文3篇及以上的临床医技专家,或为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一名获得者。引进待遇为年薪11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技术团队培育经费300万元;安家费250万元。
2.曾任中华医学会或中国医师协会国家级相应专业一级分会委员,或省级相应专业一级分会副主任委员或青年委员会主任委员者,有能力带领学科开展创新临床诊疗技术项目。且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累计影响因子20分或单篇影响因子10分及以上,或为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前3名获得者。引进待遇为年薪9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技术团队培育经费250万元;安家费180万元。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累计影响因子15分或单篇影响因子7分及以上,或在中科院分区大类一区的SCI收录期刊发表原创性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有能力带领学科开展创新临床诊疗技术项目。引进待遇为年薪7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技术团队培育经费200万元;安家费130万元。
(二)符合基本条件但未达到以上第(一)款引进条件之一的,有能力带领学科开展创新临床诊疗技术项目,经医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或试工等方式进行考察认定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引进年薪为70-110万元,参照以上第(一)款提供相应层次的科研启动/技术团队培养经费和安家费。
(三)符合以上条件引进的临床学科带头人且符合湛江市有关规定的,均可按湛江市的规定程序入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