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符合学科专业紧缺师资需求,具有硕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说明:经学校考核认定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6.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8.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9.不限专业
10.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符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含教育部“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项目主持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人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一等奖及以上人才;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负责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和其它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等。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机械;仪器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能源动力;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与医药;护理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旅游管理;教育学;心理学。(以上均为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