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①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②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
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授、讲座教授;
④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⑤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类)入选者;
⑥国家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
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曾主持或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1000万元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②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③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
⑤国家重点型号总设计师、副总设计师;
⑥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①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②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4—5名)或一等奖(排名第2名)或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
③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特等奖主编、副主编,一等奖主编,或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论文奖、专著奖等本领域国际国内重要奖项;
④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作为第一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研究方向: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福利待遇:
1.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商确定。
2.享受贵州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待遇。
3.享受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津贴(800元/月),该项政策若有调整,则按相关政策调整。
4.其他高层次人才类人才入职后,若未获得副高级职称的,可享受贵州民族大学校内三年副高级职称待遇;若三年期满,未取得相应职称的,将协议约定办法执行。若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按党委会议议定意见执行。
5.享受免费使用贵州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过渡房1年,水、电、网络等费用自理;1年后按相关政策缴纳租金。
6.择优推荐申报课题、项目,以及担任硕士生、博士生导师。
7.每年组织在“三甲”医院参加20次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