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研究方向处于国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际一流水平,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主要包括下列人才: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1-3名)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
(5)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图灵奖、拉斯克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研究方向:
化学(0703)
福利待遇:
1.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商确定。
2.享受贵州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待遇。
3.享受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津贴(800元/月),该项政策若有调整,则按相关政策调整。
4.其他高层次人才类人才入职后,若未获得副高级职称的,可享受贵州民族大学校内三年副高级职称待遇;若三年期满,未取得相应职称的,将协议约定办法执行。若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按党委会议议定意见执行。
5.享受免费使用贵州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过渡房1年,水、电、网络等费用自理;1年后按相关政策缴纳租金。
6.择优推荐申报课题、项目,以及担任硕士生、博士生导师。
7.每年组织在“三甲”医院参加20次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