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我校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相应岗位实践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招聘岗位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3)。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注:1.学科类别、专业名称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
2.在我区实行职称“自主评审、自主发证”的单位取得职称的,将按照我校自主制定的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3.编制内的应聘人员,符合人员调动相关政策要求的,经双方单位及相关主管单位同意,可采取商调的形式引进。非编制内的应聘人员,按教职人员控制数管理,符合学校教职人员控制数申请使用事业编制相关规定的,可优先入编。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管理
研究生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及以下
高级工程师
研究方向: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管理
福利待遇:
1.编制待遇:本次招聘的高级职称人才,若属于编制内的应聘人员,且符合人员调动相关政策要求,经双方单位及相关主管单位同意的,采取商调的形式引进;
非编制内的应聘人员,按教职人员控制数管理。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引进人员,若符合学校教职人员控制数申请使用事业编制相关规定的,可优先入编。
2.经济待遇:招聘引进的高级职称人才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