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教育事业发展;
8.取得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学历不作职称要求;
9.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年龄限定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研究方向:
具有工学背景(建筑学、土木工程相近方向)
福利待遇:
引进待遇
按照《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