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研诚信精神;
2.需符合国家、地方对执业医师管理的有关规定;
3.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无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纠纷,不违反国家科研管理和人才管理相关规定;
4.身体健康;
5.除卓越领军人才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青年骨干优先培育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卓越领军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及一等奖获奖者。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国际顶尖专家、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或经评估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
研究方向:
药学
福利待遇:
参照医院相关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结合具体情况,为入选者提供优越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薪酬福利待遇从优,符合医院学科建设需要者可担任相应行政职务,具体面议。
符合政府部门相关人才津贴、安家费等相关政策的,医院可全力支持申报。
科研经费、实验室、人员配备等,根据人才业绩水平、工作需要和预期成果,在人才引进协议中提供支持保障。
符合条件人员可落实辽宁省事业单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