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爱国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规章制度,热爱科研工作,自尊自律,恪守学术规范。
2.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科研业绩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4.具备较好的科研经历和教育背景,有一定科研基础,博士后进站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5.具备独立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具备良好的英文交流、阅读、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独立负责课题方向,完成科研工作。
国内双一流高校或一流专业/国外一流高校等
研究方向: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采矿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等相关学科
福利待遇:
基本待遇:我院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及办公条件。全职博士后按照“一人一策”模式提供工作、生活津贴,享受在职职工的相应福利待遇,并叠加享受博士后激励政策。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奖励参照我院职工的相应办法执行。
项目申报:优先推荐博士后申报市级、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持博士后申报各类博士后人才类项目、科研类项目和国际交流项目,单项最高可获64万元/人·2年。
人才申报:推荐博士后申报“博新计划”,支持博士后依托院平台申报各类人才资助。
职称申报:纳入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全职博士后人员进站满1年,可申报认定副高级职称;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最快1年,可申报评定正高级职称。
服务保障:纳入院高层次人才培养,给予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和岗位津贴;全职留院博士后享受高层次人才激励性报酬;叠加享受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