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必要的执业资质。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2月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2025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及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2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如暂时无法取得的,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关专业十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研究方向:
外科学专业(手足外科、头颈颌面外科方向)
福利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