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研究方向:
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食品与营养、药学、中药学、药学、中药学
福利待遇:
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评授人民警察警衔,享受警衔津贴;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提供高水平的实验平台及科研环境;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具体参见南昌新“人才10条”;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省内其他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