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亲和力,善于沟通;
4.具有扎实地的教师基本功和专业知识,能有效组织调动学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边远地区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研究方向:
数学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