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科研/学术成果、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在报名前具备资格。
(五)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符合下列相应的要求:
近5年有突出的业务和科研业绩,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SCI论文影响因子3.0及以上2篇或中华级论著3篇;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获得省部级成果奖1项。
(七)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部分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
临床医学、外科学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内科学
福利待遇:
年薪50-150万,以上特别优秀者“一事一议”。
(二)购房补贴、科研经费等待遇
可提供购房补贴80-400万、安家费10-30万,科研启动经费50-150万。以上特别优秀者“一事一议”。
(三)其他待遇
1.医院提供市区内暂住房一套或享受租房补贴。
2.到院后取得的科研业绩,另行按医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3.职称评聘、人才计划选拔上给予优先推荐。
8.入围面试人员相关住宿、交通费给予补助。
以上政策由嘉兴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