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应届博士生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党史党建、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专业背景;
(四)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五)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社会主义等研究方向;
哲学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等研究方向;
中共党史党建学学科,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中共党史等研究方向;
政治学学科,统一战线、国家治理等研究方向;
管理学学科,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政府数字治理、推进“三地一区”建设等研究方向;
经济学学科,共同富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数字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理论及实践等研究方向。
福利待遇:
(一)在站期间校(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二)享受安徽省给予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由省博管办根据申请情况确定A、B、C三档,分别为30万元、16万元、10万元;可申请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由省博管办根据申请情况确定A、B、C三档,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3万元;
(三)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两年)工资待遇参照校(院)在职职工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另外享受校(院)提供的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
(四)纳入校(院)师资博士后培养计划,出站后按照相关政策及规定择优选聘留校(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