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博士学位;
2.化学、应用化学等相关专业;生命健康分析、能源化学、复杂界面原位光谱监测、电能源化学、表界面化学、介观尺度材料合成化学、光电功能高分子材料等研究方向;
条件
(一)应聘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能够瞄准国际学术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发表、出版的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受到学术界的好评。主持参与过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或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较大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承担过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二)应聘讲师(助教)、博士后岗位人员
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良好的知识传授能力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对学科建设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取得过具有较高原创价值和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及重要科技期刊且被本学科主流数据库(SCI、SSCI、A&HCI、CSSCI等)检索的或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CCF-A、CCF-B等)上发表的具有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高质量、成体系的学术论文或报告,围绕前沿科学问题或国家战略需求参与过高水平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或取得学院认定的其他业绩。应聘讲师岗位人员中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其中,建筑类学科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助教岗位人员中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
研究方向:
化学、应用化学等相关专业;生命健康分析、能源化学、复杂界面原位光谱监测、电能源化学、表界面化学、介观尺度材料合成化学、光电功能高分子材料等研究方向
福利待遇:
(一)教授、副教授岗位
1.树梁学者、卓青人才:按照年薪制提供薪酬,另可享受标志性成果奖励;提供优厚的科研启动经费,优先保障办公及实验用房;提供充足的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并提供校园内拎包入住的精装修人才公寓;优先支持申请辽宁省及沈阳市人才资助及奖励。
2.教授、副教授岗位:按所聘岗位兑现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60万元,保障办公及实验用房;提供住房补贴和安家费30-60万元,并提供校园内拎包入住的精装修人才公寓;可申请辽宁省及沈阳市人才资助及奖励。
(二)讲师、助教岗位
1.博士研究生毕业补充至讲师岗位的人员
薪酬待遇:第一个聘期(3年)基本工资按照所聘岗位兑现,绩效津贴按照副教授三级岗位兑现。之后根据所聘岗位兑现待遇。
科研经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其中理工科类每人5万元、管理与经济学科类每人2万元、其余学科类每人1万元,同时享受学院提供的配套科研启动经费。此外,符合条件的人员来校后可申请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项目”等。
购房补贴:对于新聘用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及博士毕业生,学校提供购房补贴10万元。
2.硕士研究生毕业补充至助教岗位的人员,各合同期均按照所聘岗位兑现薪酬待遇。
符合沈阳市政策者可申请享受沈阳市购房补贴(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购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全额补贴)、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以沈阳市审批为准。符合条件的人员来校后可申请学校青年教师公寓,具体见《东北大学青年教师公寓租赁和管理办法》(东大后勤字〔20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