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机械工程,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井上
制订并执行机械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指导机械实验与实训,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关注学生发展,培养机械专业人才。
从事机械类工作2年以上
职机械教师资格证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证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任职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所学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2.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