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全职入编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8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6.不得报考的情形: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临床医学类,具有省(市)类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类别为临床
一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医大师;
2.全国名中医;
3.岐黄学者;
4.国家级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医疗卫生领域入选人员;
7.国家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二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2.省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3.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省国医名师。
三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的临床学科带头人;
2.在专业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且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名医名专家;
3.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4.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且在地市级三甲医院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6.国(境)内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类
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可按照《吉安市市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吉府办发〔2023〕7号)文件享受有关待遇和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