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岁以下,教授,或经同行专家评审达到教授相当水平的人才(人文社科类年龄可放宽至50岁)。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获得国家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有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8篇及以上,其中至少发表国内外权威期刊论文2篇。教学、科研代表性成果突出者或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降低对论文篇数的要求。海外引进人才不受项目、奖项要求
研究方向:
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聘期内按国家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并给予相应的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性住房等支持。
E类:发放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60—10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4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30万元。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