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4年。特别优秀或人才紧缺的学科领域,由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核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原则上本校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校内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
(四)符合各流动站合作导师的博士后学术准入标准。
研究方向:
哲学,社会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及
博物馆,中国史,世界史,科学技术史,材料科
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一)A类岗位待遇:
A类:税前年薪取值范围(30W-260W),安家费含税取值范围(30W-300W)
B类:校内同等人员待遇,安家费含税取值范围(10W-51W)
(二)配偶安置:全职引进A类岗位入选者,根据配偶学历和学校工作需要,可视情况调入我校或安置。
(三)住房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在两校区提供周转房。
(四)子女入学:依据属地政策协助办理其子女在我校所属幼儿园和附属学校就读。
(五)考核合格者可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