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具有高级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学术科研业绩突出;近五年,具有学校认可的相对应的教学科研学术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特殊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护理学、金融学、设计学、体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博士学位,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近三年,具有学校认可的相对应的学术成果。
研究方向:
护理学类
福利待遇:
(一)符合应聘条件的各类人才,经考核并同意录用的,可按学校引进人才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引进待遇。
(二)应聘人员如有特殊业绩,经学校认可,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以上职称、学科等条件限制。
(三)港澳台地区优秀博士人才可采用年薪制聘任,待遇参照同类人员,具体待遇一人一议。
(四)学校负责协调安排学科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人才配偶的工作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协助其他层次人才配偶对口落实工作。
(五)学校协助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