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第一类人才
(一)“潇湘学者”特聘教授
:
(1)第一层次:国内外拥有崇高学术声誉,具有战略性构想的杰出学者;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在国际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担任终身教授或相应职位的人员。
(2)第二层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学科带头人。
(3)第三层次: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取得同行认可的标志性学术成果,具备成为本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具备冲击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实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潇湘学者”讲座教授
:
(1)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重大学术影响力:
(2)聘期内一般每年实地来校工作2个月以上(含2个月)
(3)海内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5)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城有重要影响,取得本学科领域内公认的成就。
二、第二类人才
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学术水平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具有推动学科发展的能力。重点引进创新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如具有正高级职称,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理工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身心健康。
三、第三类人才
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一般应具备正高级职称,且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教授水平,近五年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理工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身心健康。
四、第四类人才(专任教师)
具有优良学术背景、扎实学术基础和突出学术发展潜力的博士毕业生;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理工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3岁;身心健康。
五、博士后
我院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在2020年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中获评“优秀”等级。招收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具有良好学术道德、中英文阅读和写作能力,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
研究方向:
汉语国际教育
福利待遇:
一、第一类人才
(一)“潇湘学者”特聘教授
:
(1)入职入编,聘期内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科研经费,具体数额由聘任双方协商面议。
(2)提供科研实验场地、办公设备。
(3)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和子女就学等问题。
(二)“潇湘学者”讲座教授
:
(1)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讲座教授按年度或月份支付劳务报酬。
(2)可根据履职情况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经费。
(3)提供讲座教授实地来校工作期间的住宿,每年报销从原工作单位来校讲学的往返交通费。
(4)为讲座教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二、第二类人才
入职入编,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科研经费,具体数额由聘任双方协商面议。
三、第三类人才
入职入编,执行国家基本工资和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提供有竞争力的安家费和科研经费。
四、第四类人才(专任教师)
执行国家基本工资和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根据业绩成果提供安家费和科研费。
五、博士后
(1)获得国家项目的全职博士后年收入不低于26.5万元(税前),出站后可申请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普通全职博士后年收入22万元左右(税前),出站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按政策享受长沙市人才补贴,博士1.5万元/人/年,发放期限为两年。
(3)在站期间取得的超过对应出站考核等次要求的科研成果部分,可以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获得奖励。
(4)在站期间,享受在编职工子女入托(园)和入读湖南师大附属学校的待遇。
(5)学校缴纳相应的企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