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顶尖、领军和高端人才:参照《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2.专业带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海外工程师”;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2)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艺术类硕士学位),且符合下列3项条件中的2项,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 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省级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
• 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教学资源库研发等专业建设第一负责人;
• 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重点专业(群)、省级优势、省级特色、重点专业主要负责人(相同级别的学科带头人亦可)。
(3)国(境)外高层次人才要求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在权威期刊发表过论文(前3),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专业带头人引进。
3.博士正高: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4.正高:具有正高级职称。
5.博士副高:具有副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6.博士:具有博士学位。
7.高技能人才:具有市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技术能手”等荣誉获得者;浙江省杰出工匠;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前2)。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待遇,并提供为期2年的专家公寓。
2.取得博士学位但未取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享受副高待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