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科技领军人才
能够引领本领域创新发展,学术造诣深厚,业绩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提升军队战斗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当选发达国家院士的专家;
②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
③全国创新争先奖或者相当奖励的获得者;
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或者相当水平团队的带头人;
⑤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⑥发表引领本领域前沿方向、具有国际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⑦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的首席专家或者技术负责人;
⑧国防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
⑨担任国际学术组织理事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负责人;
⑩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可通过直接选拔招录军官、特招入伍、直接引进文职人员、合同专职方式引进。
学科拔尖人才
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学术技术水平高,业绩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提升军队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
②省(部)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
③中国青年科技奖或者相当奖励的获得者;
④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等基金项目的获得者;
⑤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⑥在本领域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⑦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的核心骨干;
⑧国防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各大系统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
⑨担任国际学术组织委员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副理事长以上职务;
⑩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可通过直接选拔招录军官、特招入伍、直接引进文职人员、合同专职方式引进。
青年科技英才
在本专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创新潜力,对提升军队战斗力具有较大作用,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层次人选;
②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相当层次基金的获得者;
③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或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团队的主要成员;
⑤省(部)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
⑥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国内优秀博士后人才;
⑦在本领域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⑧掌握独特技能和专长,对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人才;
⑨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青年骨干。
可通过直接选拔招录军官、特招入伍、直接引进文职人员、合同专职方式引进。
学术新秀人才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学习经历、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创新能力,对提升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者国家最近一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或者综合排名世界前200名的海外高校博士毕业生。
可通过直接选拔招录军官、特招入伍、直接引进文职人员、合同专职、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博士后方式引进。
其中,拟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的,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人才工程青年层次以上人选;
②省(部)级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相当层次基金的获得者;
③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④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等工程项目,或者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团队的主要成员;
⑤获得国家博士后基金资助、学校“德雅青年学者博士后”支持计划人选;
⑥省级以上一流课程、教学成果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获得者;
⑦在本领域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具有一定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⑧掌握独特技能和专长,对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作用的;
⑨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教学能力或者学术技术水平的青年人才。
青年博士人才
各学历层次所在学科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者国家最近一轮学科评估B+以上学科,或为综合排名世界前400名海外高校的一流学科。
可通过直接选拔招录军官、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博士后方式引进。
在读博士人才
主要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二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提前考察遴选作为定向选拔对象,并签订培养协议书,毕业前逐月发放国防助学金,毕业后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补充至教学科研岗位。
可通过直接选拔招录军官、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方式引进。
优秀硕士人才
各学历层次均为“985”高校,补充到行政管理岗位。
可通过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方式引进。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
福利待遇:
国防科技大学试验训练基地全力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舒心的生活环境
薪酬待遇
提供具备竞争优势的薪酬和绩效体系,包括基本薪酬、安家费、顶额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及科研绩效奖励和成果转化收益等。
科研支持
按规定配套充足的科研启动费,鼓励申报各类国家和军队高层次项目、计划,积极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推介平台,共享国防科技大学一流的科研平台和实验环境。
团队支撑
支持加入基地现有高水平团队,或者组建专属团队,招聘专职科研人员,不限指标招收博士后。
住房保障
按规定发放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极具市场购买力的安家补助费,购房前可提供拎包入住“人才公寓”。
服务保障
子女可按规定入读军队幼儿园、共建优质中小学;在部队医院或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有优先权,基地有军队体系医院派驻门诊提供日常便利诊疗;享受属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系列专属服务。
l对备战打仗特别急需、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的高精尖缺人才,以及技术技艺特别高超的特殊专业领域人才,可以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采取特殊待遇保障政策。
l文职人员高端人才,还可以实行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制度。
l支持各类引进人才申报“海外优青”、驻地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优待政策。
l符合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奖励、安家落户、住房保障、补充保险等优惠待遇。
l现役军人和文职人员依法享受相应人员的政治待遇、工资待遇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和其他福利待遇。
l对高水平创新团队,可以采取团队引进方式,实施“带泥土”的移植。
五、招聘流程
(一)特招入伍、直接引进文职人员、合同专职、博士后适用于以下招聘流程(每季度均可申报):
简历投递—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治考核—体格检查—择优签约
(二)直接选拔招录军官、公开招考文职人员,适用于以下招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