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毕业、本科结业考生):
①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并提供学习证明及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④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⑤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部分专业学位的特别要求
1.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和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和专业代码为“105900”必须为统招五年一贯制(不包括专升本或专接本)的医学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并须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及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要求(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须参加临床专业技能考核;入学后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模式,毕业后授予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或针灸硕士专业学位。
2.报考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考生:
(1)须符合第五条(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考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招生文件为准。
(四)其他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学院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研究方向:
100501中医基础理论
福利待遇:
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