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或技术技能水平,取得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或成果转化及应用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国内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具有专业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根据学校专业建设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分C1-C4类4个层次。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国内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近3年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近3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的,可一事一议,年龄适当放宽,不超过55周岁。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物流工程、物流与供应链、创新管理、创新工程与管理相关方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文化创意产业、文化旅游、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创业管理、创业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相关方向)、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职业发展教育)、旅游管理及其相应的专业学位其他要求
研究方向: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物流工程、物流与供应链、创新管理、创新工程与管理相关方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文化创意产业、文化旅游、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创业管理、创业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相关方向)、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职业发展教育)、旅游管理及其相应的专业学位
福利待遇:
相关待遇
1.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淄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除享受国家和省、市人才待遇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学校的激励性协议薪酬、科研启动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