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已经或即将取得生物医药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基因编辑、微生物等方向,以及具备类器官、器官芯片、动物模型、生物大分子药物研发经验者优先。
2)良好的中英文科技论文读写能力。因课题组有国外资深专家长期、短期访问,英语听说能力优秀者优先。
3)具备课题组相关研究方向良好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独立研究工作与思考能力,热爱科研,工作努力;积极主动,认真细致负责。
研究方向:
已经或即将取得生物医药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基因编辑、微生物等方向,以及具备类器官、器官芯片、动物模型、生物大分子药物研发经验者优先。
福利待遇:
1)博士后聘用期两年,综合年薪33万元起(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博士后福利费参照学校教职工标准发放。特别优秀候选人可以申请校长卓越博士后,年薪可达50万元以上。(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
2)广东省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总额30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深圳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总额12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资助期为24个月。
3)在站期间,可依托学校申请深圳市公租房,未依托学校使用深圳市公租房的博士后,可享受两年税前2800元/月的住房补贴。
4)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境内外合作交流机会,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两年共计2.5万学术交流经费资助。
5)课题组协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博士后人才项目。如成功申请,最高可享受总计100万元补贴(与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不同时享受)。
6)博士后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来深生活补助;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再按照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再按照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