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具有副主任药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3.具有5年以上三甲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历。
4.40周岁以下。
研究方向:
1.从事药品调配工作,参与临床查房、病案讨论会、药物治疗等。
2.专业要求为本科:制药工程(B081402)。研究生:制药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