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者硕士及以上学历,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在通识教育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丰硕的科研成果,对高校通识教育教学改革富有热情且能提出并推行创新性、战略性方案。
3.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和带领团队的经验,有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认同我校"敬业、合作、务实、创新"的共同价值观和"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办学定位,敬业爱岗,品行端正,年富力强,富有有开拓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
研究方向:
教学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均无编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户口如需迁移可在调动时迁入厦门大学集体户,按厦门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
2,我校学术主管均签署专任教师聘任合同,需承担一部分教学工作任务,一般情况下教学工作量定为普通专任教师的50%。
3,正高级职称者总年薪不低于26万,副高级职称者总年薪不低于20万,且正式聘用后即可享受优惠购房政策(与市场行情相比较,优惠金额超过30万)。对于具有特殊情况、特殊要求的教学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人才,学校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可具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