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常州市武进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长期)》(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5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3月2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3月25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3月25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可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时),可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时),可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五)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中:2025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八)除2023、2024、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不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符,才可以报考(部分特殊岗位的执业医师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要求详见岗位表)。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时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工作人员
(十一)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不限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营养学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福利待遇:
按所聘岗位给予对应薪酬。同时,根据《常州市武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武卫字〔2021〕83号),对符合高层次卫生人才条件的聘用人员,给予相应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