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附件2)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如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未列入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不得报考该岗位;如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与拟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者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报厦门医学院认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者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就业推荐表毕业专业要与毕业证上的一致,办理聘用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因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专业不一致造成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后果自负。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是指经社会化评审、全国统一考试或考核确认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方式取得的职称。
在资格复核时,尚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的,可提供的有效的成绩单(须证明通过考试)、评审通过文件或考核确认表等有效材料。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包含:①持有《医师资格证书》;②已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尚未发放《医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合格成绩单。
(四)如无特别说明,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当月,即2025年12月。如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12月至2007年33月期间出生)的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五)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解释说明。
(六)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其他条件:1.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担任省级及以上口腔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其以上职务;
3.取得省级(含)以上人才称号;
4.近三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5.具有10年及以上三级公立医院相关临床工作经验(须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及医社保缴交证明);
6.特别优秀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所学专业: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学历:博士
研究方向:
所学专业: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