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和学历要求:
1.博士专任教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
生);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国外博士学位或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招聘学科专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会计)、马克思主主义理论、行政管理
研究方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会计)、马克思主主义理论、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