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理工科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工程光学、医学工程、物理、环境辐射、仪表技术、微波技术、电子技术、自动控制、机械、化学、力学、测控、电力、计算机等专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
研究方向:
工程光学、医学工程、物理、环境辐射、仪表技术、微波技术、电子技术、自动控制、机械、化学、力学、测控、电力、计算机等专业
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博士月基本工资2500元,硕士月基本工资1200元,本科月基本工资1080元,其他福利待遇和在编员工相同。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按院薪酬制度执行。博士可享受院副总工程师待遇,入编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