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机械工程、智能制造技术、机器人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物理学(一级学科)专业。具有教师、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教师、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研究方向:
博士研究生专业:
机械工程:085501
智能制造技术:085509
机器人工程:085510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
机械电子工程:080202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2
物理学:0702
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不限
福利待遇:
待遇
1.省直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根据其前期研究成果和入校后的目标任务,给予不同层次博士40-70万元为下限的安家费(含吉林省和地方政府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如成果业绩较突出者,具体事项可面议;依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对获得经费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
主持纵向科研项目,校内配套比例额度按实际到账数额1:1执行,配套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联合其他单位申报纵向项目,我校作为参与单位或承担各级项目的子项目,且有科研经费拨入我校,配套比例额度按1:0.5执行,配套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引进人才配套待遇;
4.引进人才享受学校博士津贴1000-3000元;
5.按吉林省人才政策,视情况妥善安排配偶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在本市入学问题;
6.我校关于人才相应的其他待遇或激励政策可叠加享受;
7.入校工作后,配套相应的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