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分为A、B、C三个类别和人才团队(核心成员达到A3及以上的不少于1人)
(一)学术领军人才(A类)
1.A1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境)内外相同层次人才等。
2.A2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第二层次入选者(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类人才(学术帅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经同行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等。
3.A3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B类人才(技术英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其他省份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相当于泰山学者工程);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经同行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等。
(二)学科/学术带头人
1.B1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且首位发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A类期刊论文2篇;近五年,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首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首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2.B2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有资项目2项,且首位发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A类期刊论文1篇;近五年,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三等奖前2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前2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首位。
(三)优秀博士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科研创新能力和潜质,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岗位要求和招聘专业要求的海内外优秀青年博士。
(四)人才团队
团队人才的核心成员达到A3及以上条件的不少于1人,其余团队成员均需具有博士学位,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研究方向:
信息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