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拔尖人才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B类)终期评估获得“优秀”者。
(5)国家青年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原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项目(海外优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5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2)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学科带头人或“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
(3)国(境)外世界排名101-2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1)中国青年科学家、中国青年女科学家。
(2)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1)获得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2)、二等奖(排名第1)获得者,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一等奖副主编或二等奖主编。
(3)作为第二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二)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之二: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被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收录2篇。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省级专利奖银奖以上1项;或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发明专利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件以上,并已转让或许可或作价投资获利100万元以上。
(4)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第1)完成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省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省级标准或省级行业标准1项;或主持完成国家重点型号二级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1项,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主持培育省级主要农作物新品种1个或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个。
2.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之二:
(1)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理论文章2篇。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公布的社会科学期刊目录的权威期刊、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SSCI期刊或CSSCI期刊收录2篇。
(3)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4项。
(三)优秀人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研究方向:
音乐与舞蹈学(1302)、舞蹈(135106)
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
按照学校当年政策执行。
(二)薪资福利待遇
1.纳入贵州省属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引进后前两年内可通过“绿色通道”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博士可享受学校聘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资待遇(三年内须通过评聘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资格则按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用);
3.其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到市中心城区入学入园;
4.提供医疗“绿色通道”服务,一年一次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