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果,或技术技能达到国内领先、自治区拔尖水平,能够把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引领学科(专业)发展前沿
2.具有较强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组织能力,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领军型人才。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高等院校学科(专业)负责人工作背景,或长期从事技能人才培养并作出杰出贡献的“双师型”高技能人才。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0802)、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03T)、电气工程(0808)、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仪器科学与技术(0812)
福利待遇:
1.高层次人才配偶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符合有关规定的,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岗位匹配情况、专业能力素质等,按照“全市统筹、同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接收单位编制已满的可使用“暖才”周转编;
2.其他高层次人才配偶有就业意愿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
3.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等高层次人才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按规定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安置。
4.子女入学:依据属地政策,协助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5.安居保障:对引进人才通过给予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配置政策性周转房的方式统筹提供安居保障。
6.其他待遇:博士研究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列入控制数编制管理,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博士研究生享受预引进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