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从事烯烃聚合催化剂的设计,合成与应用的研究;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日常事务管理。
申请条件:
1.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有机化学或高分子化学博士学位,具有有机合成,配位聚合和金属有机化学研究经历优先考虑;
2. 博士期间接受过严格的系统科研训练,具有扎实的实验理论基础与操作能力,严谨的科学思维和良好科研习惯,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实验室管理经验;
3. 具有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并能够独立撰写英文文章;
4. 身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有科研追求和上进心,勤奋踏实,责任心强,易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薪酬及待遇:
1.博士后聘用期两年,年薪33万元起,含广东省生活补贴15万元(税前)及深圳市生活补贴6万元(税前),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博士后福利费参照学校教职工标准发放;
2.特别优秀候选人可以申请校长卓越博士后,年薪可达50万元以上。(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生活补贴);
3.在站期间,可依托学校申请深圳市公租房,未依托学校使用深圳市公租房的博士后,可享受两年税前2800元/月的住房补贴;
4.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境内外合作交流机会,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两年共计2.5万学术交流经费资助;
5.课题组协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博士后人才项目。如成功申请,最高可享受总计100万元补贴(与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
6.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深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以申请深圳市博士后留深来深科研资助。深圳市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科研资助,共资助3年(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7.根据《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10万元)与省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