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师德规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专业技能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应聘者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如不能按时获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2.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应聘者,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要求
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27日(含)以后出生。学校急需紧缺人才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八)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情形、程序和报告制度,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并从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招聘岗位。
研究方向:
13艺术学(1303戏剧与影视学、1304美术学、1305设计学)、1357设计、1403设计学等美术与设计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一)被录用的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文件精神,全职引进由黑龙江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E类及以上人才,学校按照“一人一议、发展为先、按需支持”的原则,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待遇。
(三)博士待遇按学校有关博士人员待遇规定执行。博士人员的业绩条件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为引进的博士提供相应待遇。
具体待遇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的5条意见(试行)》(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