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7.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8.具有本学科前瞻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在学术上具有一定影响力。9.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团队协作能力,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可受聘相关二级学院副院长等岗位;10.任职期间需在阜阳理工学院全职工作。
研究方向:
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设计类及相近学科。
福利待遇:
(一)解决事业编制。(二)实行年薪制。参考待遇如下:首聘期年薪30万元/年(税前),安家费10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需要提供,具体“一人一议”。特别优秀者不限以上待遇。(三)首聘期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考核合格后,续聘工资待遇继续实行年薪制或按校内同类人员执行。(四)协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五)提供过渡期住房供居住使用。(六)符合阜阳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