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音乐舞蹈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在泰晤士、U.S.News、ARWU、QS等四大世界排名500名以后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其本科、硕士研究生期间专业一致,且所学专业与学校紧缺专业密切对应,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者产出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成果,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必须累计在国(境)外脱产学习12个月以上。
研究方向:
地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1.特殊岗位津贴
教授享受特殊津贴6000元/年,博士享受特殊津贴3600元/年,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就高执行一项。如遇学校政策调整,按学校新政策执行。
2.工资待遇
博士研究生被学校聘用后,如为新入职教师则岗位工资和基础性绩效按照讲师一级(专技八级)岗位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前三年按副教授三级(专技七级)岗位标准执行。如为调动入校人员,则在进校当年按调动前原岗位同职级最低等级执行工资待遇,第二年参加学校岗位异动后,根据实际竞聘岗位执行工资待遇。对于特别优秀的可按学校低职高聘管理办法直接聘用到高级岗位(最高可聘到专技三级岗位)。
3.配偶安置:根据学校配偶安置政策安排其配偶工作。
4.学校协助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5.其他情况
(1)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条件,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各自引进岗位类别的待遇分别执行。
(2)港澳台同胞及国外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实行年薪制,采用合同管理,待遇实行“一人一议”的原则。
(3)因学校建设急需引进的其他特殊优秀人才,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人一议”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