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专业:
①社会工作(以生态社会工作/环境社会工作或医务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为研究重点者优先)②社会学(以人口学、环境社会学、健康社会学、现代化理论为研究重点者优先)③环境科学(以人口与环境、环境政策、环境与经济、环境史为研究重点者优先)④新闻传播学(含新闻学和传播学)
招收要求: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原则上师资博士后年龄33周岁(含33周岁)以下,科研博士后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3.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身心健康。
4.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
5.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工作期限: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
工作待遇:
1.全职博士后学校提供税前年薪20万元以上(含相关福利待遇),对于出站科研要求达到 对应条件的,另外分别获得学校和省博管办给予的项目配套资助。
2.在站期间可申请国家博士后基金、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可获得经费资助如下: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18万元/人或15万元/人;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8万元/人或5万元/人;
(3)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特等8万元/人,一等5万元/人,二等3万元/年。
3.依托我校申报进站或在站期间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 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按照人社部、全国博管办相关规定享受相 应经费支持。申报通知和流程详见中国博士后网。
4.江西省全职博士后日常资助,20万元/人或16万元/人,进站拨付50%,出站时拨付50%。
5.在站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对当年度获得资助项目的江西省财政 按1:1给予配套资助;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交流对接活动,对于 获得大赛金、银、铜奖的博士后,江西省财政按1:1给予配套奖励。
6.出站选择留赣工作,且首次择业与江西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 士后,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每年拨付5万元。
(以上相关待遇可以叠加,年薪最低3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