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层次需求:
博士、博士后
需求专业:
金融学、经济学、工商管理
招录对象和资格条件:
部分境外知名高校2025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以及博士毕业于上述高校并即 将从上述高校出站的博士后。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 年、2024年博士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2025届引培生招录。定向培养 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 招录范围。招录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 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博士后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急 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毕业或出站时间:2025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且在2025 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出站 博士后应在本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未在规定时 间取得学历学位或出站的,取消招录或聘用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规定的体检 要 求 。
5.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作为招录对象。
引进待遇:
引培生到岗后,按我校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 《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专项奖励补助。给予每人12万元专项奖励补助,分两次发放。其中,到岗后先 发放6万元,签订《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再发放6万元。工作未满最低 服务年限,因引培生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须全额退还奖励补助。
2.专项科研项目资助。引培生在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可申报省级“引培生 科研项目”,经评审入选可获1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3.妥善安排配偶工作。引培生配偶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 员的,比照其原单位性质、层级和职级,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安排。
4.子女享受入学优惠待遇。引培生按照规定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后,其子女入 学高套一个人才等次享受一次优惠政策。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可按引进 特定人才“一事一议”政策进行认定,并享受相关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5.叠加享受省级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和南昌市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管理培养:
1.到岗后,选取科研能力强、经验 丰富、责任心强的高层次人才进行 “ 一对一”帮带,采取“以老带新”的 形式帮助引培生融入岗位、发挥作 用、成长成才。
2.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教学科研岗引 培生,在职称评聘等方面,按照文件规 定予以相应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