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四)具备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的能力;
(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学术成果,在学术上具有发展潜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熟悉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业务流程,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或实习经验;
3.具有良好的执行力、快速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与合作精神,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工作潜质;
4.熟练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及软件等办公信息化工具。
5.具有北京户口或符合北京市落户条件。
研究方向:
艺术学、教育学、文学、哲学、经济学
福利待遇:
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