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及以上,35及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2025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8.福州市所辖县(市)及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长乐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博士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10.“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1.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具有妇产科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证书,具备三甲医院妇科3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12.研究方向:妇产科学、临床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