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学术道德等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地点为楼观校区;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7.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8.职称证书中的专业名称须与所应聘专业方向保持一致或相近;
9.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熟练掌握信息化管理及办公自动化技能,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岗位要求
1、材料科学与工程或冶金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
2.发表SCI论文三篇及以上,以及参与相关专利撰写,参与或从事新能源方向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
3.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工程实践经验优先,能够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和项目设计;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福利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
1.经学校考核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2.学校将提供新校区校内职工公寓住宿,同时缴纳五险一金、提供节日慰问品、用餐补贴、年度体检、通勤班车等福利政策。
(二)博士研究生
一般薪酬及福利待遇
1.经学校考核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2.学校将提供新校区校内职工公寓住宿,同时缴纳五险一金、提供节日慰问品、用餐补贴、年度体检、通勤班车等福利政策。
博士人才专属薪酬及福利待遇
1.学校为引进的博士人才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结合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2.优先支持参加国家级、省市级专家评选表彰活动,申报国家级、省市级人才项目。
3.享受学校科研平台资源,按照学校科研相关规定取得显著成果的,给予相应科研奖励,同时提供进修、交流和访学的机会。
4.聘期内根据个人学术业绩,优先支持入选或申报各级奖励、各类人才计划(基金)。
5.提供职称晋升渠道,学校有独立评审权,无“非升即走”要求。博士入职当年经考核合格即可认定讲师职称,两年后可申报副教授职称评审。优秀博士人才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过往科研、学术成果、及聘期工作任务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