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 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高尚的学术道德。
4. 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部分教师岗位硕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 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满足学校青年人才业绩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满足学校骨干人才业绩条件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6. 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需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需在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业绩需达到学校骨干人才B类及以上。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物理学、气象学、大气科学、地理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科学与工程、土壤学,生态学专业,研究方向为大气动力学、大气遥感、空间天气、大气物理、大气化学、气候变化、农业气象学、城市气象、应用气象学、固碳减排、污染修复
福利待遇
1.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 按照人才层次给予相应待遇。
3. 单身公寓:入职的单身外地教职工,学校可提供校内单身公寓。
4. 子女入托:校内设有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可享受优质便捷的幼儿园条件。
5. 优质食堂:学校设有用餐环境良好、食材营养丰富的食堂(在2025年中国大学生满意度调查中名列榜首)。
6. 健身休闲:学校设有游泳馆、羽毛球馆、篮球馆、乒乓球馆、健身房等各类健身休闲运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