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海内外优秀博士(后)及高层次人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学历、学位和专业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职称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2. 具有教授(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有副教授(副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经学校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