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克拉玛依建设。
2. 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3. 应聘人员年龄具体以岗位需求条件为准。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1.克拉玛依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2.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福利待遇
1. 引进人才按照所报岗位类别分别执行国家、企业规定的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
2. 通过人才认定(评定)享受待遇的,按照《克拉玛依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还享受下列人才政策(市内流动情形的除外):(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5万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长期居住和服务,并在我市购房的,给予不低于150万元购房补贴。也可一事一议。(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博士生导师等:享受2万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不低于80万元购房补贴。也可一事一议。(三)省部级(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科、技术带头人:享受10000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5万元购房补贴。(四)属于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享受安家费15万元和8000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五)属于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享受安家费10万元和5000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家费最高可享受15万元,岗位津贴最高可享受1万元/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5万元购房补贴。(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安家费5—8万元,岗位津贴最高可享受5000元/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15—35万元购房补贴。(八)急需紧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医师资格证、规培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体育专业资格并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专业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国家法律资格A证的急需紧缺人才,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等:享受安家费2万元,提供公租房一套,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九)提供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协调和推荐配偶就业服务。(十)提供的人才公寓、公租房使用期为3年。因房源紧张,无法安排入住且享受待遇的引进人才,可在我市范围内租房。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每月报销租房补贴1440元至4800元不等。